各乡镇人民政府,洋川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各工作部门,各直属机构、企事业单位,驻绥垂直管理部门,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
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,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规范化、市场化、实体化转型发展,经县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调整部分国有公司法人及组织机构人员,具体如下:
免去王 斌同志绥阳县仁和土地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务;
免去敖 刚同志绥阳县仁和土地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陈松涛同志绥阳县仁和土地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徐 军同志绥阳县仁和土地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王 磊同志绥阳县仁和土地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唐 亮同志绥阳县仁和土地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向 东同志绥阳县仁和土地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徐 军同志绥阳县鸿泰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;
免去罗洪波同志绥阳县鸿泰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杨 杰同志绥阳县鸿泰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谭克华同志绥阳县鸿泰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卢 超同志绥阳县鸿泰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岳小军同志绥阳县鸿泰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;
免去梁玉科同志绥阳县鸿泰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容 容同志绥阳县鸿泰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卢 超同志绥阳县鸿泰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职务;
免去徐 军同志绥阳县鸿泰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;
免去颜国琦同志绥阳县鸿泰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蒋贵龙同志绥阳县鸿泰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谭克华同志绥阳县鸿泰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卢 超同志绥阳县鸿泰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谭克华同志绥阳县鸿泰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职务;
免去方文海同志绥阳县鸿泰担保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;
免去林常青同志绥阳县鸿泰担保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职务;
免去何洪平同志绥阳县鸿泰担保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职务。
2019年10月7日